国务院再施重拳整顿乳业
9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治疗安全工作的通知》正式公布。今后,三聚氰胺销售将实行实名制,同时将在乳品行业逐步推行电子信息追溯系统,保障乳品质量安全。
三聚氰胺销售实行实名制
针对三聚氰胺问题奶粉的死灰复燃,《通知》特别强调,将严格三聚氰胺的生产流通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要尽快会同工商总局等有关部门制定三聚氰胺生产流通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三聚氰胺生产企业出厂销售用户登记制度、承诺制度和销售台账制度,并在从三聚氰胺批发商到零售商的流通全程建立销售实名登记等制度,防止三聚氰胺产品及其肥料流向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饲料生产加工企业。
全面清剿非法生产经营乳品“黑窝点”。小区内出现“黑窝点”且未被及时清剿的,或者发现仍有藏匿三聚氰胺问题乳粉未被清缴且重新流入食品生产、经营、消费环节的,要严肃追究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此外,在严把生产经营许可方面,《通知》要求,要严格乳制品行业管理。各省市要认真执行乳制品工业产业政策,对新建和改建乳制品工业项目严格进行核准,突出对起始规模、配套奶源基地、布局合理性和出资人必备条件的审核,防止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不得予以核准。同时指出要严格乳制品生产许可、加强生鲜乳收购运输许可管理、强化乳制品流通许可。
逐步推行电子信息追溯系统
《通知》要求,质检总局、工商总局、农业部、商务部、食品药品监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以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原料乳粉为试点推行电子信息追溯系统,实现从奶源、采购、生产、出厂、运输到销售终端的全程有效监管,确保对产品在任何环节都能快速辨别真伪。
此外,要建立健全验证验票查询系统。质检、工商、商务部们要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乳制品生产经营单位信息数据库,详细收录包括银行开户名称和账号在内的相关信息,向有关乳制品进货单位提供验证验票查询服务。
保障婴幼儿乳粉质量安全
乳粉是婴幼儿的主要食品,《通知》要求,质检部门要根据《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加大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审核力度,组织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推行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审核,对达不到要求的企业,立即责令停业、限期整顿,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并在当地只要媒体上公告。
强化流通环节监管。质监部门要将所有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企业及产品名录上网公布并及时更新;工商部门对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企业、大中型超市要明确监管责任人,实行每周抽检;对小超市、食杂店、零售商等经常抽检。同时督促经营单位严格按照公布的生产企业和产品名录进货,对不在名录内的婴幼儿配方奶粉要立即检查、发出消费警示,并追查来源、依法打击。
强化检验检测和监测评估
食品加工企业对购入的生鲜乳和原料乳粉要批批进行三聚氰胺检验,并严格执行素证索票制度。当地质监部门要对企业出厂产品每周进行抽检。各地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大对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乳制品、含乳食品质量安全的抽检范围和频次。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强化监测手段,合理布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点,重点加大对乳品中三聚氰胺等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监测频次《通知》最后指出,要严格落实乳品质量安全各方责任。其中,企业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地方政府对本地区乳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农业、卫生、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部门要切实依法履行监管责任,密切协调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