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上午,由全国健工委食品安全宣教中心和绿色中国网络电视中心共同主办的“全国食品安全大型宣教活动暨食品安全第三方检测站成立和绿色中国网络电视《食安·天下》栏目开机仪式”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芳菲苑厅隆重举行。全国健康产业工作委员会相关领导,中国农业健康产业专家学者,食品安全第三方检测中心、绿色中国网络电视中心相关负责人,和媒体代表一同见证了这场从宣教科普到质量监督再到公布曝光一条权威且公正的食品安全“保胃战”发布会。
启动仪式
据全国健工委食品安全宣教中心是在全国健康产业工作委员会和相关部委的指导下成立的,重点宣传《食品安全法》和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协同国家组织专家开展学术交流、论坛、展会等,推广食品安全新项目、新技术和新产品等。
全国健工委食品安全宣教中心主任刘鸿熙致辞
发布会现场
此次发布会成立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检测站是为广大的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服务。日常食用的牛奶、蔬菜、粮食、畜牧类产品都在检测范围之内,主要针对农产品的农药残留、重金属、微生物、添加剂是否超标等项目,同时检测站的工作人员会不定期购买一些农产品执行随机检测,检测结果会向公众宣布,由绿色中国网络电视台农业频道《食安·天下》栏目定期公布。
北京农大食品安全研究中心张海明教授
绿色中国网络中心顾问《绿色农业》频道总监唐荣勋
北京绿农高科农业科学研究院院长 冯玉林
中国食品安全报社社长 李树标
李志海秘书长做总结发言
李志海秘书长总结发言中提出,我国政治经济正处于一个重要的战略发展新阶段,从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看,当前必须以常态下的发展模式适应新常态的发展要求,全国食品产业的发展和食品安全的管理工作,也必须要精准的选择,以突出预防加强监管、高压震慑、社会共制等手段,来保证食品安全,保障食品安全的治理,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对我国新时期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提出的要求,要坚决落实。
这次食品安全宣教活动,全国健工委暨2012年上海安全食品博览会在国务院新闻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之后,又一次大型食品安全法宣教活动。两年多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国家食品安全的相关监管部门及相关管理部门的不懈努力,全国食品安全形势有很大好转,新《食品安全法》即将出台,全国食品生产企业执行食品安全法律,严格自律,质量管理,以质量求生存、求发展,已成行业共识;全国饮食消费者不但开始理性消费自觉参与监督,群众性维权意识也普遍提高。像山东青州法院判决一件“知假卖假”的案例,10瓶过期橄榄油赔偿4590元,通过群众自觉活动,状告卖假人员,得到法律和社会的广泛支持,成为社会共识,受到社会点赞。
全国健工委食品安全宣教活动,旨在2015最新《食品安全法》颁布后,配合国家食品监督、公安、检察院等相关行业部门,主要做好以下四项宣教活动:
一、食品安全预防的宣教活动。协调利用我们的所有资源,促进社会一切积极因素和可能的力量,参与促进食品安全的预测、预报、预警、举报活动。会议之后,食品安全宣教中心将在全国范围内配合食品监管相关部门和食品生产企业,按区域、层次、内容开展食品安全的全方位预防宣教活动。
二、食品安全监管的宣教活动。目前,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正在加快推进,完善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包括配套法案、实施细则与司法解释等,也正待进行全国性的宣传普及。解决监管零缺失、生产伪劣食品零容忍;监管能力建设、生产过程监控体系,需要转变观念,创新方式。通过宣教活动让全社会感到监管的公信力,使广大公众愿意并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
三、食品安全科普的宣教活动。倡议、引导、配合、促进相关部门做好食品检查、监督、执法的宣传工作。从“舌尖上的中国”出发,实现“舌尖上的安全”保障。目前,绿色中国网络电视《绿色农业》频道,已与宣教中心共同合作创办《食品安全》栏目,并通过此窗口向全国民众普及科学饮食,保障食品安全。
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宣教活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宣传司长申敬旺曾表示,治理食品安全问题,需要发挥每一个地域、相关方的积极性和全社会的正能量,使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机制化、制度化、常态化。比如:第三方检测平台的设立,就是一个有效的体现食品安全的社会共治举措。
社会共治宣教活动,一是需要食品监管等职能部门紧密配合、协调联动,成为社会的引导力;二是需要建立宣教活动的参与主体和参与模式,以主体多元化形式体现活动的创造性;三是需要对政策法规的诠释和理解,运用市场运行机制调动合作的新活力。
食品安全宣教活动,将有序地和规范地进行,这就需要社会各方有序参与,以最大的理性和合作,增强社会的聚合力,防止参与失序而造成正负能量互相抵消。
也就是说从即日起,将在今天到会的各位领导、各有关部门、各位专家各新闻媒体的大力支持下,与全国人民一道共同推进食品安全法的贯彻落实,为全国人民的安全饮食、身体健康,实现富国强民之梦做出贡献。
李志海秘书长与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常务理事黎祖交先生在会议上认真交流
钓鱼台合影